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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组织教职工暑期疗休养的通知

时间:2012-07-09

  各分工会、直属工会小组:

  根据《宁夏大学教职工暑期疗休养工作实施办法以及补充规定》,校工会决定2012年暑期组织部分在职教职工外出疗休养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  一、组团疗休养线路(自费公助)

  1、昆明—大理—丽江—西双版纳

  2、厦门—武夷山

  3、青岛—威海—蓬莱—大连

  4、张家界—凤凰古城

  二、定点疗休养(差额补助)(地点待定)

  三、组团疗休养参加人员

  凡我校在编、在岗教职工均可享受疗休养,近几年已享受过疗休养

  的人员不再安排。

  1、工龄30年以上的教职工;

  2、临近退休而未参加过疗休养的教职工

  3、在教学和为教学服务的一线的教职工

  四、定点疗休养参加人员

  1、教学骨干、科研骨干和管理骨干以及学术带头人;

  2、近三年荣获自治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教职工

  五、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

  1、各分工会、直属工会小组根据校工会分配名额(见附件一、附件二),分别填报组团疗休养信息统计表和定点疗休养信息统计表,组织报名。请将参加人员姓名、性别、民族、身份证号、选择线路及联系电话等进行统计、填表(见附件三)和身份证复印件(一份)一并于2012年 7 月 13日下午5:00前送交校工会,联系人:张辉,联系电话:2061037 (6037),同时,将附件三电子版发送至gaoy@nxu.edu.cn。

  校工会将根据每条线路报名人数进行招标,确定旅行社和费用,并决定组团或取消组团。

  2、为确保出行安全,对患有高血压、心脏病等不适宜外出活动者谢绝报名参加。

  3、教职工一旦决定参加疗休养并确定疗养线路后,不得随意更改。

  4、参加疗休养的人员外出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。同时,请自带常用药品、衣物等必须物品。

  5、参加人员要发扬团结友爱、互帮互助的精神,自觉遵守规定,服从领队和导游的安排。要增强“安全第一”的意识,确保疗休养活动顺利圆满完成。

  六、时间安排

  7月下旬—8月初(各线路的具体出发时间另行通知)。

  七、经费及交费办法

  本次组团疗休养实行自费公助的办法。参加疗休养人员为在册、在岗教职工,每人由学校给予补贴600元,校工会补贴600元。其余费用由参加者所在单位和个人承担。个人承担的经费部分在确定疗养线路后由本人到银行汇入指定帐户,然后将银行汇款凭证交工会。地点:校工会1509室,负责人:高燕,电话:2061001 (6001)。

  附件一:2012年暑期组团疗休养人员名额分配表

  附件二:2012年暑期定点疗休养人员名额分配表

  附件三:2012年暑期( )疗休养人员信息统计表

  宁夏大学工会委员会

  二○一二年七月六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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